1.学校博士招生章程中需要提交的所有材料;
2.学士、硕士阶段的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应届毕业生须提供研究生证复印件);
3.外语水平证书或成绩证明复印件;
4.“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博士研究生考生登记表”原件。
申请材料邮寄送达地址(所有材料只接受EMS快递或现场送交):北京市海淀区西土城路25号
中国政法大学研招办(旧1号楼304崔老师收)
邮政编码:1000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