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法学(专业代码前四位为0301)或者法律硕士。
(2)不具备法学背景的各专业要求:
法学理论专业应具备社会学、哲学、经济学、逻辑学、语言学其中之一教育背景。
法律史专业应具备史学教育背景。
法与经济学专业应具经济学、金融学其中之一的专业背景。
军事法学专业应具备军事学教育背景。
宪法行政法学专业具备法学教育背景,同时具有行政管理专业、政治学专业交叉教育背景者,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