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前参加过我校复试体检的同学不需要再次体检。
考生可自选三级丙等以上(含)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表须采用我校统一格式(附件),体检表中所有项目均需检查(化验必须包括肝功能、肾功能、血常规、谷草转氨酶、心电图、胸片、血压、常规内外科检查)。如体检医院有固定表格,必须包含我校体检表中所有项目。
体检后,考生将体检表及相关体检材料于复试后1周内,通过邮政EMS寄至我校校医院(请勿用其他快递)。体检表封面空白处必须注明:2019年硕士复试体检、复试学院、复试专业、考生编号、姓名。邮寄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土城路25号中国政法大学校医院。收件人:石大夫电话:010-58908350。
2019年中国政法大学MPA专业硕士研究生招生接收调剂硕士研究生复试体检安排及要求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