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各类表格及证件
(1) 《中国音乐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课题研究计划书》。
(2) 《中国音乐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专家推荐书》(2份,专家本人签名)。
(3) 《中国音乐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政治思想品德考查表》。
(4) 硕士学位课程学习成绩单需加盖所出具院校教务部门公章或考生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公章;我校毕业生无需提供;同等学力者须提交修读硕士课程成绩单。
(5) 硕士学位论文全文(未答辩者须提供硕士学位论文初稿)。
(6) 身份证、硕士学位及学历证书(同等学力者提交学士学位证书);持海外教育机构学历学位者,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书。
(7) 应届毕业硕士生提供在读证明书,注明在读研究方向和学号(须在入学报到之日提交硕士学位证书及学历证书)。
(8) 本专业领域重大活动获奖证书。
2. 学术成果
所有考生均须提交《中国音乐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课题研究计划书》(由考生本人签名)。各研究方向还须提交如下材料:
*音乐学各方向
须提交学术论文2篇,其中1篇应是公开发表且为报考课题相关研究方向(不少于
5000字),应为本人独立完成或第一作者。
*作曲技术理论各方向
①须提交学术论文1篇,为报考课题相关研究方向(不少于5000字),应为本人独立完成或第一作者;
②和声、音乐作品分析、复调研究方向须提交1首独立创作的三重奏以上编制的室内乐作品;
③配器研究方向须提交1首独立创作的管弦乐作品。
*作曲方向(第一种选择)
须提交本人独立创作的作品不少于3首,其中1首为管弦乐作品,另外2首可为室
内乐、声乐、民乐以及电子音乐等。所交作品应有1首是以音乐会形式发表的(可提供音响或音像资料)。
*作曲方向(第二种选择)
须提交学术论文1 篇,为报考课题相关研究方向(不少于3000 字),应为本人独立
完成或第一作者;本人独立创作的作品不少于2 首,其中1 首为管弦乐作品,另外1 首
可为室内乐、声乐、民乐以及电子音乐等。所交作品应有1首是以音乐会形式发表的(可提供音响或音像资料)。
*表演艺术研究各方向
①须提交学术论文1篇,为报考课题相关研究方向(不少于3000字),应为本人独立完成或第一作者;
②须提交能够代表个人高水平的独唱(或歌剧片段)/独奏(或协奏)音像资料2
份(每份时长不少于30分钟)。
*同等学力考生在提交的论文中,应有1篇相当于硕士学位论文水准且公开发表,为
报考课题相关研究方向(不少于6000字),应为本人独立完成或第一作者。六、学术成果考察
根据考生报考的课题,对考生提交的学术成果进行审阅及评分(及格分数线为85分)。根据分数高低进行排序,择优确定参加初试的考生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