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划定范围:原则上按各招考方向独立划定(中国乐器演奏招考方向拉弦乐器、弹拨乐器为一组划定视唱练耳及格线,吹打乐器组独立划定视唱练耳及格线)。
(2) 视唱练耳、基本乐理及格线原则上为60 分。如该科成绩达到60 分的人数低于参加该科考试人数的80%时,下调及格分数线使及格人数达到参加该科考试人数的80%为止。
(3) 各招考方向专业总成绩排名第一的考生(其中,中国乐器演奏按各乐器分列、管弦乐器演奏按各乐器分列),若视唱练耳或基本乐理单科在及格分数线10 分以内(含10 分),视为该科及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