系别专业(招考方向)录取原则音乐学系音乐学(音乐学理论)专业考试合格且高考成绩(含政策性加分)达到我校录取低控制分数线的考生,按综合分从高到低顺序依次录取。综合分相同时比较专业总成绩。音乐师范教育中心音乐学(音乐教育声乐特长)音乐学(音乐教育钢琴特长)艺术管理系音乐学(音乐管理)音乐师范教育中心音乐学(音乐教育师范声乐特长)专业考试合格且高考成绩(含政策性加分)达到我校录取低控制分数线的考生,采用专业志愿优先方式,按综合分从高到低顺序依次录取。综合分相同时比较专业总成绩。音乐学(音乐教育师范钢琴特长)作曲系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作曲)专业考试合格且高考成绩(含政策性加分)达到我校录取低控制分数线的考生,按照专业考试排名顺序依次录取。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作曲实验班)声乐歌剧系音乐表演(中国声乐)专业考试合格且高考成绩(含政策性加分)达到我校录取低控制分数线的考生,按照专业考试排名顺序依次录取。音乐表演(中国歌剧)管弦系音乐表演(管弦乐器演奏)音乐表演(管弦实验班)国乐系音乐表演(中国乐器演奏)钢琴系音乐表演(钢琴)音乐表演(电子管风琴)音乐表演(钢琴实验班)指挥系音乐表演(指挥)
综合分=专业总成绩×0.5+考生高考成绩(含政策性加分)÷考生所在省(市、自治区)普通本科第一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文、理)×100×0.5。综合分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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