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确定待录取名单
复试成绩合格线划定为60分,未达该合格线的考生不予录取。达到该合格线的同一批次考生,按照复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按各学科接收推免生计划数确定待录取名单。
2、接收待录取通知
学院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及时填报考核成绩,并向考生发送“待录取通知”,考生可查看待录取通知及复试成绩,并须在收到通知后4小时内在“推免服务系统”中确认“待录取”通知,一旦确认不可更改。在规定时间内未确认“待录取通知”的推免生视为放弃该专业的拟录取资格。
外校推免生在接收待录取通知后,于10月22日前须将2018年9月1日以来医院出具的升学体检报告交至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审核备案,否则不予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