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各学科组成立专家考核小组,小组成员不少于5人,原则上具备副教授以上职称。
复试按照考生报考专业的情况分组进行。复试内容与考核形式由各学科确定,考核过程须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各学科可根据招生计划数及推免生报名情况,适时组织开展多批次复试录取工作,具体安排请随时关注研究生院和基础医学与临床药学学院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