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凡取得我校高水平艺术团入选资格,按照生源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统一安排填报高水平艺术团志愿,填报的专业志愿在考生所属省(区、市)公布的我校同科类(上海、浙江考生应符合相应专业选考科目要求)招生专业(中外合作办学专业除外)范围内且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学校根据规定,给予相应的优录政策;
非上海市、浙江省考生:
录取政策一:高考成绩达到当地本科一批控制分数线的考生,经生源地省级招生办公室批准后,我校给予录取;
录取政策二:高考成绩达到当地本科一批控制分数线且在我校本科一批终模拟投档线下20分以内的考生,经生源地省级招生办公室批准后,我校给予录取;
对于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录取控制分数线按照教育部及相应省级招生考试机构规定的政策执行。
上海市、浙江省考生:
录取政策一:高考成绩达到上海市、浙江省确定的相关低录取控制参考分数线的考生,经生源地省级招生办公室批准后,我校给予录取;
录取政策二:高考成绩达到上海市确定的相关低录取控制参考分数线上5分(含)以上、浙江省确定的相关低录取控制参考分数线上20分(含)以上的考生,经生源地省级招生办公室批准后,我校给予录取。
(二)江苏省入选考生选测科目等级要求另行公布。
(三)入选考生加10分(江苏考生加5分)安排专业。
2019年中国药科大学高水平艺术团录取政策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