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博士后在站时间一般为2年,满2年未出站需申请延期,延期根据博士后研究项目的需要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方可进行延期,超过3年未出站者,按自动清退处理。
2.出站要求
(1)师资博士后:在站期间主持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青年项目或国家博士后科学基金特别资助项目及以上项目,或在SCI收录期刊上发表影响因子≥5.0(或Ⅰ区)论著1篇或影响因子≥3.0(或Ⅱ区)论著2篇。
(2)项目博士后:由合作导师制定考核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