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促进青年优秀人才脱颖而出积极提供平台,落实我省“博士后培养聚集工程”,我校设立“师资博士后培养计划”:师资博士后薪酬23万/年起,上不封顶(其中包含辽宁省财政资助博士后经费5万/年)。我校同时提供师资博士后不低于10万的科研启动经费支持。
辽宁省同时对全球排名前200的国(境)内外高校优秀博士毕业生来我校全职从事博士后研究的,采取“核实认定、不限名额”的方式,省财政一次性给予每人20万元奖励。上述博士后人员出站后,如与我校签订5年(含)以上聘用合同的,省财政一次性给予每人30万元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