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博士后合作导师招收博士后人员的学科方向不受导师本人博士招收学科的限制,在具备合作研究需求的情况下,在我校七个一级学科博士后流动站均可招收博士后。
(二)博士后合作导师不能单独作为本人指导博士毕业生的博士后合作导师,如确因研究需要,可与另一合作导师协商在明确成果产出归属的情况下,共同作为合作导师联合指导该博士后人员。
(三)博士后招收类型
1.师资博士后:指学校根据学科发展和后备师资的培养需要,招收培养的高水平科研人员,在站2年内由学校或临床学院发放师资博士后薪资,优秀师资博士后出站后可视学校岗位情况优先录用为我校师资。
2.项目博士后:指合作导师根据其项目研究需要,由合作导师出资、博士后本人自筹经费等形式招收的博士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