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关于公安院校公安专业人才招录培养制度改革的意见》等文件要求,我院公安专业招生计划按照定向原则编制。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厅(局)会同有关政策主管部门提出的由我院进行培养的公安专业人才需求,综合考虑学院办学条件、历年生源状况等,编制分省招生来源计划。
招生计划适当向尚未开办公安院校或尚未开展本科层次公安教育的省份倾斜,适当向艰苦边远省份倾斜,并足额落实国家“农村贫困地区定向招生专项计划”。由于公安工作高风险、强应急、超负荷的特殊性,公安专业女生计划数不超过招生计划总数的15%。
招生计划经我院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议,院长办公会研究决定,并报公安部、教育部审批后,由我院以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向社会公布。
2019年中国刑事警察学院本科生招生计划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