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公共专业基础复试科目满分90分,该项考核计入复试总成绩,考核成绩不及格(低于54分)者不予录取。
(2)外国语听力和口语综合评分满分为10分,该项考核计入复试总成绩,考核成绩不及格(低于6分)者不予录取。
(3)专业考试满分100分,该项考核计入复试总成绩,考核成绩不及格者不予录取。其中,专业考试科目为一门的,满分100分,及格分数为60分;专业考试科目为两门的,每门科目满分50分,及格分数为30分。
(4)专业面试满分100分,该项考核计入复试总成绩,考核成绩不及格(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
(5)同等学力加试科目每门满分100分,成绩不计入总分,但加试科目一门不及格(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
(6)复试期间对考生进行资格审查,包括对准考证、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应届生的学生证,要求每学期均注册,盖注册章)等原件进行审查。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的考生还需入伍批准书、退出现役证等原件进行审查。凡未进行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未通过的考生一律不予录取。在职人员报考参加复试时,需提供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开具同意学习证明。
(7)我院组织考生统一体检,凡体检结果未达到我院要求的考生不予录取。(体检标准参照《普通高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实施,对于传染性较强的疾病,我院原则上不予录取。)
(8)复试结束后,将根据初复试的权重比计算总成绩后按学科专业研究方向排名,顺序录取。复试成绩将于5月在我院网站上公布,详见我院官网复试成绩查询通知。研招办咨询电话:63337039,63339290。
答案来源于:2019年中国戏曲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方案
2019年中国戏曲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复试成绩的评定标准及录取要求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