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命题科目我办均进行了反复校对,统考科目的客观题答题卡由计算机读卡阅卷,主观题为扫描后网上阅卷,因此考试成绩出现常规性错误的可能性不大。对于确感成绩差距较大,有充分理由的考生方可申请复查。
1.受理时间:2019年2月15日17点至2月17日17点,逾期不再受理。
2.申请复查条件及规定:
1)根据教育部、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文件精神,考生不得查阅答卷,考生对评卷结果如有异议,可向招生单位提出申请。
2)统考科目由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组织专人复核,自命题科目由我校组织专人复核。
3)复核范围:仅限于复查科目答卷各题得分和全卷得分有无漏阅、成绩合成有无差错等,不涉及评分标准宽严程度的掌握。
4)考生不得查阅答卷。违规考生各科目不予复核,缺考科目不予复核。
3.申请程序:
1)考生申请,登陆我校“硕士考生查询系统”(http://stu.upc.***.cn/)初试成绩页面并网上提交复核申请。申请一旦提交,则不允许修改,每位考生仅有一次申请复核的机会;
2)考生申请统一提交相关部门复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