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报考公安院校公安专业的考生,在提前批次或提前专项批次填报志愿。云南省招生考试院根据考生志愿,在院校相应要求的录取批次控制线上按照高考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提供参加体能测评、面试、体检的普通招生志愿和国家专项志愿的考生名单。原则上按照招生计划数与报考考生人数1:5之内的比例(分男、女)提取名单。体能测评和面试实行全程录像。
(二)达到面试线的考生,由考生生源地招生考试机构负责通知考生本人携带身份证、准考证及5张一寸免冠近期照片,按时到指定地点参加体能测评、面试、体检。地点设在云南警官学院(昆明市五华区教场北路249号);时间从7月3日开始到7月5下午18时结束,总共3天时间。
凡未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能测评、面试、体检的考生一律作放弃志愿处理;未被录取的考生,不影响其他批次录取。
(三)考生的考察,实行考生承诺与考生生源地县级公安机关考察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经体能测评、面试、体检合格的考生,接到考察通知后,按要求到生源所在地县(市、区)公安局,凭本人身份证、高考准考证,领取《公安院校公安专业招生考察表》。县级公安机关按要求开展考察工作,提出考察意见后,将《公安院校公安专业招生考察表》和相关证明材料报州(市)公安局政治部审核,由州(市)公安局政治部统一报送省公安厅政治部作出考察结论。
(四)体能测评、面试、体检和政审均合格的考生,云南省招生考试院按照招生计划数110%的投档比例,从高分到低分,通过计算机远程网络向招生院校投放考生的电子档案,由招生院校择优录取。云南省公安厅政治部通过“云南警方网”(http://gonganting.yn.gov.cn)、“云南警方”微信公众号、云南省招考频道向社会公开公安院校公安专业录取名单。
(五)考生必须如实填写《患病经历和有关情况说明》,本人签名。新生入学后1个月内,由省公安厅政治部牵头,公安院校配合,组织开展考察复审工作;公安院校严格对照考生本人填写的《患病经历和有关情况说明》,负责开展体检复查工作。凡复审复查合格的,予以注册学籍;不合格的,取消入学资格。
云南省公安厅政治部联系电话:0871-63052606
云南省公安厅警务督察总队投诉举报电话:12389
具体通知及相关附件请参照:
云南教育考试院发《2019年公安普通高校公安专业招生工作启动》https://www.***/html/content/3153.html
2019年中国人民公安大学云南考生报考公安报考及招生程序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