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对普通高校经济困难学生办理助学贷款的方针政策,根据教育部《国家助学贷款操作管理规程》(教财[1999]16号),取得我校正式学籍的本科生可以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包括学费、住宿费、基本生活费)每年金额不超过8000元、研究生每人每年金额不超过12000元。国家助学贷款分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即将入学的新生,在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时,先打电话咨询当地学生资助中心或当地学生资助管理部门。按要求准备信用助学贷款材料,再登录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学生在线服务系统去注册个人信息,注册之后再次登陆学生在线服务系统导出《贷款申请表》。
按当地学生资助中心或当地学生资助管理部门要求,带着准备好的信用助学贷款材料到指定的地点去办理信用助学贷款。当地老师受理并签署贷款合同之后,会随合同发给贷款学生一个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受理证明(贷款回执单)。
需要到学校办理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新生,需要准备以下材料:
1、 本人有效期内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2份(有效期到期日晚于2020年4月1日)
2、 本人户口本或户口迁移证明复印件。
3、 本人学生证每页的复印件。
4、 父母有效期内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和户口本复印件。少数民族学生及父母证件需有汉字。
5、 截止2019年12月1日不满18周岁的提供父母同意贷款书面说明,注明“父母及申请借款人的姓名和身份证号,家庭贫困,同意XXX贷款,父母签字、日期”等字样。
6、 本人书面申请书一份,注明本人家庭人员组成情况,家庭住址,贫困情况,本人学习情况等详细信息,本人签字,注明日期。
以上材料需完整、真实、有效,原件和复印件清晰可辨,传真件需复印。复印件一律使用A4纸复印。
2019年中国人民公安大学新生指南(助学篇)国家助学贷款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