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自主招生资格生必须符合教育部规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的报名条件,按生源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要求参加高考并填报自主招生学校志愿。
2.非高考改革试点省份资格生高考总分(含政策性加分)不低于我校在生源所在省(区、市)第一批次终模拟投档线下20分和当地第一批次录取控制线的(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按相关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或招生考试机构确定的自主招生相应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执行),我校将予以录取。
注:以上优惠分值为750分制,非750分制的按比例折算。终模拟投档线由生源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按照本科第一批次招生所有高校在生源省(区、市)终确定的投档比例测算生成。
浙江省资格生高考总分(含政策性加分)达到当地自主招生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上75分的,我校将予以录取。上海市资格生高考总分(含政策性加分)达到当地自主招生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上55分的,我校将予以录取。
在报考理科试验班(信息与数学)的考生中,对于学科特长或创新潜质突出的优秀学生,上述优惠分值予以适当放宽;对于学科特长或创新潜质特别突出的少数优秀学生,达到生源所在省(区、市)本科第一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者,予以优先录取(浙江省、上海市为相应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确定的自主招生低录取控制分数线)。
答案来源于:2019年中国人民大学自主招生简章
2019年中国人民大学自主录取办法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