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有关定义
1.中国人民大学文学院专业学位接收推免生的工作,包括接收中国人民大学应届本科推免生(以下简称本校推免生)及其他兄弟高校应届本科推免生(以下简称外校推免生),均适用本办法。
2.本办法所称免试,是指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不必经过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统一考试的初试或招生单位组织的博士研究生入学考试,直接进入复试;本办法所称接收,是指文学院对报考本院的具有免初试资格的考生进行的复试和录取。
(二)工作原则
1.文学院将推免生接收工作作为“提高研究生选拔质量、培养拔尖创新人才”的重要手段,对其高度重视,确保接收过程顺利平稳。
2.推免生接收工作应做到公开、公正、公平。文学院制订科学、规范、明确的接收标准及工作程序,严守招生纪律,按学校要求认真执行公示制度。
3.进行接收工作,坚持以德为先,德、智、体全面衡量、把思想品德考核作为推免生录取的重要依据,择优选拔。在对考生平时学习和科研能力综合测评的基础上,进一步对考生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学术潜质和专业能力进行考查。
(三)基本职责
文学院在本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制订本学院接收推免生工作办法,具体组织实施本院专业学位研究生的接收工作。
2019年中国人民大学文学院专业学位推荐免试研究生基本概念与要求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