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复试结束后,学院在我校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内录入复试成绩。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推免生的学业情况和复试情况进行综合考虑,参照研究生院建议的拟招生人数,确定拟接收名单,报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
2、学校研究生招生委员会审核各学院报的拟接收名单,确定终接收名单,并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公示。同时,研究生院在教育部推荐免试服务系统内给推免生发送“待录取通知”,推免生须在规定时间内接受待录取,否则视为放弃推免生资格。中国人民大学汉青经济与金融高级研究院
2019年中国人民大学汉青研究院本科毕业生推荐免试研究生工作实施办法专业学位申请、考核程序及要求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