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复试结束后,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推免生的学业情况和复试情况进行综合考虑,参照研究生院建议的拟招生人数,集体讨论确定拟接收名单,并上报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
(二)对于在推免服务系统开通前,已获得法学院“2019年卓越法律人才学术夏令营”优胜者(优胜者如未获得推免资格或自愿放弃,我院在接收推免生名额范围内,按照成绩高低顺序在候补名单中补录)且已获得本科所在学校推荐免试资格的2019年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我院将向学校优先推荐接收。
(三)学院在教育部推荐免试服务系统内给推免生发送待录取通知,推免生须在规定时间内接受待录取通知,逾期未确认者视为放弃。
(四)学院上报终接受我院待录取通知的考生名单,由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审核并逐级上报,终的接收结果须经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后方可确定。
(五)推免生拟录取名单将在我校研究生招生网及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进行公示。推免生若有疑问,可于公示期内向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或我院提出。
专业名称 | 开设学校 | 学制 | 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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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 | 内蒙古电力通讯学校 | 2.5 | -- |
法律 | 河南财政税务高等专科学校 | 2.5 | -- |
法律 | 双华电脑设计学校 | -- | -- |
法律 | 北京现代经贸大学 | -- | -- |
法律 | 新疆科信中等职业技术学校 | 4年 | -- |
法律 | 内蒙古警官学校 | 3年,2年 | -- |
2019年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推荐免试法律硕士法学非法学学位研究生本办法所称接收,是指招生学院对报考本学院的具有推荐免试资格的考生进行的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