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录取类别及学费、奖助学金
我校博士研究生学制四年,学费标准为10000元/年。
博士研究生录取类别为非定向就业生和定向就业生两类。年龄超过45周岁的申请人,只能录取为定向就业生。
1、非定向就业生。非在职生(除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的非在职)均录取为非定向就业生。在基本修业年限内,可按照《中国农业大学研究生教育收费及奖助体系实施办法》(中农大研生字〔2014〕2 号)的规定获得不同等级的奖助学金及助研津贴。享受公费医疗,毕业后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就业。
2、定向就业生。在职生均录取为定向就业生。在读期间的生活费、医疗费及其它福利费由原工作单位支付。正式录取前申请人本人、委托单位须与我校签订《定向就业培养协议书》三方协议,毕业后按协议回原工作单位工作。
3、纳入“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和“对口支援西部地区高校专项计划”、“援疆博士师资计划”等项目的博士生录取为定向就业生。
(1) “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在职生在读期间的工资、医疗保险、福利待遇等,由学生本人和原工作单位协商解决。正式录取前,申请人本人、定向单位、定向单位所在省、自治区须与我校签订《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博士研究生(在职考考生)定向协议书》四方协议,毕业后按协议回原工作单位工作。
(2) “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非在职生,在基本修业年限内,可按照《中国农业大学研究生教育收费及奖助体系实施办法》(中农大研生字〔2014〕2 号)的规定获得不同等级的奖助学金及助研津贴;享受公费医疗。正式录取前,申请人本人、定向单位所在省、自治区教育主管部门须与我校签订《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博士研究生
(非在职考生定向协议书》三方协议,毕业后按协议回原省、自治区工作。
(3) “对口支援西部地区高校专项计划”针对新疆塔里木大学和西藏农牧学院两所高校的在职教师,这两所受援单位曾与我校签订过校际协议。对口支援专项的博士生在读期间的工资、医疗保险、福利待遇等,由学生本人和原工作单位协商解决。正式录取前,申请人本人、定向单位、须与我校签订《中国农业大学对口支援新疆塔里木大学/西藏农牧学院定向培养博士学位研究生协议书》三方协议,毕业后按协议回原工作单位工作。
(4) “援疆博士师资计划”针对新疆农业大学和新疆大学两所高校的在职教师,这两所受援单位曾与我校签订过校际协议。该计划的博士生在读期间的工资、医疗保险、福利待遇等,由学生本人和原工作单位协商解决。正式录取前,申请人本人、定向单位、须与我校签订《中国农业大学与新疆农业大学/新疆大学定向培养博士学位研究生协议书》
三方协议,毕业后按协议回原工作单位工作。
四、监督机制
信电学院成立由院务会成员、纪检委员和群众代表组成的监督小组,参与初审、复核等关键过程。如反映对本次招生中出现的情况可发邮件到@***。
严格复试过程监管,全场录音录像并保存至少一年。院纪委举报电话:62736743、62736145
校纪委举报电话:62736994
请看到此复试办法的考生在2019信电博士复试QQ群中回复否参加复试。
信电学院
2019年4月8日
附件2:参加复核的申请人需提交的纸质申请材料.doc
附件3:《接收考生意见表》.doc
(二)、录取通知书的发放
经学校招生领导小组批准后的拟录取博士生名单上报教育部审核批准,六月中旬发放录取通知书。
任何阶段发现有不符合申请条件、或隐瞒重要信息或通过弄虚作假取得初选、复核及录取资格的申请人,一律不予录取。已经录取的,取消其录取资格。
2019年中国农业大学信电学院博士生录取工作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