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本大纲各章所提到的内容和考核目标都是考试内容。除“听”、“说”外,试题覆盖到修完120学时以上的读、写、译。
2.本大纲在考核目标中,按照"识记"、"理解"、"应用"三个能力层次规定其应达到的能力层次要求。试卷中对不同能力层次的试题比例大致是:"识记"为30%、"理解"为40%、"应用"为30%。客观题占80%,主观题占20%。
3.试题难易程度应合理:易、较易、较难、难比例为3:3:3:1.
4.试题类型一般分为:词汇、语法、阅读、构建句子或写作、翻译。
5.考试采用闭卷、笔试方式,考试时间为150分钟,采用百分制评分,60分及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