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格按照学校下达的招生计划,对参加复试的考生分学科(专业)分类型进行总成绩排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确保生源质量。
1.录取类别
(1)非定向就业生。非在职生均录取为非定向就业生,享受国家奖学金及公费医疗,毕业后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就业。
(2)定向就业生。在职生均录取为定向就业生,在读期间的生活费、医疗费及其它福利费由原工作单位支付。正式录取前申请人本人、委托单位须与我校签订《定向就业培养协议书》,毕业后按协议回原工作单位工作。
(3)凡纳入“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和“对口支援西部地区高校专项计划”均录取为定向就业生。非在职定向生享受国家奖学金及公费医疗。
2.公示
学院录取工作结束后会尽快在学院主页公示拟录取名单。名单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总成绩等信息,并对专项计划、享受初试加分或照顾政策的拟录取考生进行说明。拟录取名单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名单不得修改。未经学院公示及研招办备案登记的考生不得录取。
3.保留入学资格
确定录取的新生可申请保留入学资格1或2年后再入学学习,保留入学资格的申请必须在学院拟录取名单形成时提出,过后不再补办理。
2019年中国农业大学人文与发展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综合素质和能力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