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基本原则及要求
1.坚持公平公正。做到政策透明、程序公正、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健全,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
2.坚持科学选拔,积极探索并遵循高层次专业人才选拔规律,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确保生源质量。
3.同一学科(专业)各复试小组的复试办法、时间、试题难度和成绩评定标准原则上应统一。
4.复试小组成员须现场独立评分,任何人不得改动。
5.实行差额复试。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120%,招生人数少于5人的专业可适当提高差额比例。
6.严格过程监管,全场录音录像并保存至少一年。
(二)学院复试分数线
根据学校制订的参加复试考生初试成绩的基本要求和复试录取原则,我院相关招生专业复试分数线如下:
类型学科门类总分要求单科要求政治外语业务课一业务课二 学术学位经济学[02]法学[03]文学[05]管理[12] 专业学位农业硕士[0951]公共管理[1252]165管理类综合100,外语45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计划在报考学科分数基本要求基础上总分降30分,单科降10分。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在报考学科分数基本要求基础上总分降30分,单科降10分。
说明:
1.享受少数民族政策的考生初试总分加10分。*享受少数民族政策:工作单位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且定向就业原单位的少数民族在职人员考生。民族区域自治地方详见中国农业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重要资料。报名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计划的考生不再享受该加分政策。
2.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赴外汉语教师志愿者”等项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考生和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后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
3.纳入“大学生士兵计划”招录的考生,根据学校公布的复试要求进入复试,不再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加分政策。
4.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项目服务期满、考核称职以上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其中报考人文社科类专业研究生的,初试总分加15分。
符合以上条件的考生须在3月10日16:00前向学院提交书面申请,并出具相关证明材料。经审核符合要求者,可以参加复试。
(三)复试方式和内容
复试方式一般包括笔试、面试,面试考核时间每生一般不得少于20分钟。复试结束后,复试结果应于一天内在学院网页进行公示并通知到考生。
复试考核内容主要包含以下基本方面:
1.专业素质和能力
(1)大学阶段学习情况及成绩
(2)考生对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
(3)外语听说能力
(4)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
2.综合素质和能力
(1)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等
(2)本学科(专业)以外的学习、科研、社会实践(学生工作、社团活动、志愿服务等)或实际工作表现等方面的情况
(3)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遵纪守法)、协作性和心理健康情况
(4)人文素养
(5)举止、表达和礼仪等
(四)复试组织及成绩使用
1.学术型复试与专业学位复试分别组织,分别进行总成绩排序。
2.一志愿复试与调剂复试分段组织。
3.行政管理、教育经济与管理、社会保障、农村发展与管理专业按公共管理一级学科统一复试及内部调剂;民商法、经济法、环境与资源保护法专业按法学一级学科统一复试及调剂;社会学、发展研究按社会学一级学科统一复试及调剂;其他学科(专业)将分别单独进行复试。
4.复试成绩为复试各项目考核成绩之和。复试成绩不及格者,不予录取。
5.复试评分及各项评价标准详见附件四。
6.复试成绩和初试成绩各按50%的权重相加,得出入学考试的总成绩。
7.同等学力考生还须加试(笔试)两门不同于初试科目的本专业本科主干课程,同等学力考生加试课程的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但不及格者不予录取。
(五)复试的监督和复议
1.实行责任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学院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对本学院复试过程的公平、公正和复试结果负责。
2.实行监督制度和巡视制度。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及研究生院对复试工作进行监督和巡视。
3.实行信息公布制度。
4.实行复议制度,受理投诉和申诉。对投诉和申诉问题经调查属实的,由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责成学院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进行复议。研究生院招生投诉举报电话62732880,校纪检监察举报电话62736994,北京教育考试院监督电话82837456。
2019年中国农业大学人文与发展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综合素质和能力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