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推荐阶段不再区分学术型和专业学位,但接收阶段仍须按照学术型和专业学位两种类型分别占用招生学院2019年招生计划,硕士推免生和直博生分别占用硕士生和博士生招生计划。鉴于直博生在科研工作中的突出表现,望各博士招生学院重视直博生招生工作,采取积极措施扩大接收人数。
2. 接收推免生数量不得超过本单位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50%。招生学院应按照“2019年接收推免生专业目录”安排接收工作。未完成接收推免生计划的专业,其余量可用于2019年公开招考。
3. 学校向接收留校从事思想政治工作、支教、特殊贡献及“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计划”推免生的学院,按接收类型单独下达招生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