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复核成绩由笔试成绩(占30%)和综合面试成绩(占70%)组成,录取由复核成绩排名以及各复核小组招生名额确定。
2. 申请人须全程参加各考核环节,方可获得有效复核成绩。专业知识笔试单科成绩(满分100分,60分及格)不及格者、复核成绩不合格者、未参加复核者不得录取。
3. 复核通过之后拟录取者在导师同意接收后,需与导师签署“接收意向表”(意向表在4月17日上午10:00后在学院220室领取)。
4. 复核合格拟录取的申请人由学院上报研究生院并公示,经校招生领导小组批准并上报教育部审核批准之后,方被正式录取。
5. 任何阶段发现有不符合申请条件、隐瞒重要信息或通过弄虚作假取得初选、复核及录取资格的申请人,一律不予录取。已经录取的,取消其录取资格。
6. 整个复核过程,学院复核录取工作组将现场巡视监督,学校纪委与研究生教育专家组将现场督察。学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电话:010-62738510;学校纪委电话010-62736994。
学院博士生复核录取工作组拥有本规定的解释权和未预见情况的处理权。
经济管理学院
2019年4月11日
专业名称 | 开设学校 | 学制 | 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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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管理 | 云南省曲靖市农业学校 | 3年 | -- |
经济管理 | 安徽电气工程学校 | 2.5 | -- |
经济管理 | 西安摄影化妆学校 | 2.5 | -- |
经济管理 | 内蒙古民族艺术学院 | -- | -- |
经济管理 | 长春市芳竹职业技术培训学校 | 2.5年 | -- |
经济管理 | 佛山市交通技工学校 | -- | -- |
2019年中国农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博士研究生其它事项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