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入围公示考生录取优惠标准分为三类等级:
A类:获得一级运动员、运动健将、国际健将称号之一的考生,可申请文化课单独考试,考试成绩及体育成绩合格可按照教育部相关规定进行单考招生录取。这类考生入围公示人数不超过我校当年高水平运动队招生计划的20%(6人)。申报A类优惠的考生不能签约B类或C类。
B类:对于体育测试成绩特别突出的入围考生,高考成绩要求为不低于生源地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的65%。这类考生入围公示人数不超过我校当年高水平运动队招生计划的30%(10人)。
C类:高考成绩达到生源地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
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对于合并本科批次或者高考改革的省份按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划定的高水平运动队参考录取控制分数线执行。
2.招生计划:
2019年我校高水平运动队招生计划为32人,拟签约考生不超过64人,根据测试情况,择优录取,宁缺毋滥。各项目招生计划如下:
项目类招生计划小项性别可签约类型A类B类C类橄榄球0-8男子橄榄球男√√√橄榄球0-7女子橄榄球女 √男子足球0-2守门员男√√√男子足球0-9其他位置男√√√短跨类0-10200米、400米、110米栏、400米栏男√√√100米、200米、400米、100米栏、400米栏女√√√中长跑、竞走类800米、1500米、5000米、10000米竞走男√√√800米、1500米、5000米、5000米竞走女√√√跳跃类跳远、三级跳远男√√√跳远、三级跳远女√√√投掷类铁饼、标枪男√√√铅球、链球男 √√铅球、铁饼、标枪女 √√全能类三项全能(100米栏、跳高、铅球)女√√√
注:
(1)各项目按上述小项+性别分别进行分数排序,确定优惠条件。
(2)考生报名时需根据自身情况在“A类”、“B、C类”二者中限选一个申请签约类型(选定后不可更改,签约时根据考生选择,结合体育成绩进行签约)。
3.考生所持本人运动员技术等级证书中的运动项目应与报考的运动项目一致(运动小项也应对应一致,田径项目须严格对应)。
4.2019年我校高水平运动队理工类面向全国招生;文史类招生计划仅在北京、天津、河北、山西、内蒙古、辽宁、江苏、安徽、福建、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东、广西、重庆、四川、陕西、甘肃、新疆等省(自治区、直辖市)安排招生;综合改革招生计划面向浙江、上海招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