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初试
初试的考试安排将依据报考人数,在现场确认时予以公布。实践类初试成绩仅作为选拔复试资格使用,不计入综合素质测试成绩。复试准考人数一般不超过招生计划数的6倍,工业设计复试准考人数一般不超过招生计划数的4倍,我校依据初试成绩从高到低进行排名,确定复试准考名单。
初试的考试安排将依据报考人数,在现场确认时予以公布。实践类初试成绩仅作为选拔复试资格使用,不计入综合素质测试成绩。复试准考人数一般不超过招生计划数的6倍,工业设计复试准考人数一般不超过招生计划数的4倍,我校依据初试成绩从高到低进行排名,确定复试准考名单。
(二)综合素质测试
1、综合素质测试采用百分制计分,满分100分。
2、各专业(类)综合素质测试分数计算:
(1)实践类按照专业水平考核(复试)占80%、综合面试占20%计算;
(2)艺术学理论类、工业设计按初试占60%,专业水平考核(复试)占20%,综合面试占20%计算。
3、综合素质测试入围的艺术学理论类和工业设计专业的考生人数按照该专业(类)招生计划1:2比例确定,其他专业类的考生人数按照该专业(类)招生计划1:1.5比例确定,我校根据该专业(类)考生综合素质测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入围考生名单。
(三)入围考生名单公示与成绩查询
入围考生名单在我校招生网上进行公示,并报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备案。考生可通过我校招生网查询综合素质测试成绩。
入围考生名单在我校招生网上进行公示,并报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备案。考生可通过我校招生网查询综合素质测试成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