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复试内容:面试
面试由学部招生领导小组负责组织,主要考察考生外语水平、专业知识和综合能力三部分。复试成绩满分100分,复试成绩=面试成绩。录取总成绩=复试成绩。
(2)拟录取办法:根据录取总成绩、导师招生指标、导师和考生双向选择结果以及学校分配招生名额确定拟录取名单,拟录取名单经学部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后,上报校研究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