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是指高校毕业生到中西部和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单位就业、服务期在3年以上
(含3 年),其在校期间缴纳的学费或获得的国家助学
贷款由国家补偿,全日制本科生每人每年不超过8000元、
全日制研究生每人每年高不超过12000 元。申请学费补偿的学生,其学费补偿款首先用于偿还助学贷款本金及其全部偿还之前产生的利息。
2019年中国矿业大学(北京)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