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 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 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录取当年9 月1 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含普通高校、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和届时可毕业本科生);
(2) 已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证书的人员;
(3) 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4) 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其中同等学力人员是指:
①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高职高专毕业到2019年9月1日),且达到报
考单位根据培养目标提出的具体业务要求的人员;
②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
③高校(含普通高校举办的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
④和届时可毕业本科生(录取当年9月1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
4. 身体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
5. 同等学力人员报考,还应具备下列条件:
(1) 已取得报考专业大学本科8 门以上主干课程的合格成绩(由教务部门出具成绩证明或出具本科成绩通知单);
(2) 已在公开出版的核心学术期刊发表过本专业或相近专业的学术论文,或获得过与报考专业相关的省级以上科研成果奖(为主要完),或主持过省级以上科研课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