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录取实行“计划单列,择优录取”的规则。计划单列是指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与普通的研究生招生计划分别用于录取对应类别的考生,两类考生不形成竞争。录取时考生不得调入或调出该专项计划。具体录取由所报考的研究所或院系根据考生考试成绩(含初试和复试成绩),并结合思想政治表现以及身体健康状况,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2.所有被录取的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硕士考生录取类别均为定向就业,必须在录取前由培养单位牵头签订定向培养协议书。在职考生与所在单位和定向单位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签订协议书,非在职考生(含应届毕业生)与生源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签订协议书。学生必须保证毕业后按定向协议到定向单位或地区就业。
3.所有被录取的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硕士考生培养方式均为全日制培养。
4.按照教育部教民厅〔2017〕5号通知要求,所有被录取的考生直接进入中国科学院大学硕士研究生阶段课程的学习,不再进行一年的强化基础培训。
5.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硕士研究生的录取类别均为定向就业。录取的非在职考生人事档案转入录取单位,户口可自由选择是否将其转入我所(一般建议不转)。录取的在职考生不迁移户口,人事档案由定向单位保管。新生的党团组织关系按照国科大学生处“新生入学须知”办理,直接转入国科大。
6.我所录取的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硕士研究生不得以硕博连读方式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含普通博士计划和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不得以硕士应届生身份报考我校普通招考博士研究生,但在征得定向单位所在省市教育主管部门书面同意后可以在毕业时作为应届硕士毕业生参加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博士研究生招考,经初试和复试考核合格拟录取后须重新签订三方协议方可发放录取通知书,博士毕业后须按协议规定回定向省份就业。
7.2019年录取的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硕士研究生,在校学习期间的学费、住宿费等按国家和国科大相关规定缴纳。
对录取的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硕士研究生,享受与其他普通招考考生相同的奖助体系。
2019年中国科学院大学水利部成都山地灾害与环境研究所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硕士研究生招生政策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