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月14日9:00-15:00,考生凭身份证到我所A楼二层A0211会议室领取《准考证》,并参加心理测试(请携带智能手机)。
2、请考生严格在规定时间内亲自领取《准考证》,不能代领;不按规定时间领取《准考证》或不参加心理测试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考试,招办不予安排考试。(确有特殊原因不能在规定时间内领取准考证的,请于3月13日17:00前电话联系我所招办说明情况,否则不予安排考试,联系电话:64887709、648611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