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2019年9月1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含普通高校、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和届时可毕业本科生;
(2)已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4)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以下考生为同等学力人员:
①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高职高专毕业到2019年9月1日)或2年以上,且达到报考单位根据培养目标提出的具体业务要求的人员;
②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
③高校(含普通高校举办的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
④和届时可毕业本科生。
4.身体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
5.同等学力人员报考,还应具备下列条件:
(1)已取得报考专业大学本科8门及以上主干课程的合格成绩(由教务部门出具成绩证明或出具本科成绩通知单);
(2)已在公开出版的核心学术期刊发表过本专业或相近专业的学术论文,或获得过与报考专业相关的省级以上科研成果奖(为主要完),或主持过省级以上科研课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