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评价成绩由考生的高考成绩、国科大测试成绩、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三个部分构成,具体计算公式如下:
综合评价成绩=X×60%+Y×30%+Z×10%
其中,X代表高考成绩(含省市认定的加分),Y代表国科大测试成绩(满分值折算为与当地高考满分值一致),Z代表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满分值折算为与当地高考满分值一致)。
Z由各省市考试院认定的成绩换算而得。对于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各科成绩全为A者,则Z为满分;成绩中每增加1个 ,在Z中按当地高考满分值的2%扣减(示例:如某省高考满分为750分,考生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为6个A和1个B,则高中学业水平成绩Z=750×(1-2%)=735分,扣减分值为750×2%=15分,即综合评价总成绩减少分值=15×10%=1.5分);每增加1个C,在Z中按当地高考满分值的3%扣减;出现D者,一般不考虑其申请。
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以各省考试院提供成绩为准。
答案来源于:2019年中国科学院大学本科“综合评价”招生简章
2019年中国科学院大学本科招生综合评价报名常见问题及解答综合评价的测试成绩是否对考生公布?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