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公示合格的入围资格生,高考成绩应达到浙江普通类第一段分数线。
2、我校对入围资格生的高考数学和物理成绩加权,并将加权后高考总分、我校测试成绩、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按5:4:1的比例计算综合评价成绩,公式如下:
其中:我校测试满分折算为100分;高中学业水平考试10个科目,各科所获等级按A=10分、B=9分、C=8分、D=6分、E=0分折算,满分为100分,新高考改革前的非应届毕业生的“技术”科目成绩,取信息技术、通用技术两个科目成绩的平均值。
3、我校按入围资格生综合评价成绩由高到低确定录取名单,依据“分数优先”的原则结合专业志愿确定录取专业。考生综合评价成绩相同时,按单项(以我校综合测试成绩、加权后高考总分、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换算成绩为序)分数从高到低确定先后顺序。综合评价成绩达不到所填报专业志愿的考生,应服从专业调剂,否则不予录取。
4、我校在2019年6月25日之前完成录取。被正式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其他高校的志愿填报和录取;未被录取的考生可正常参加浙江省统一高考志愿填报和录取。
5、未尽事宜,按照《中国科学技术大学招生章程(2019年)》执行。
2019年中国科学技术大学浙江省三位一体综合评价录取办法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