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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中国科学技术大学申请(第一批)优秀学生国际交流资助计划及留学生(交流)资助申请材料

2019年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关于申请(第一批)优秀学生国际交流资助计划及留学生(交流)资助计划的通知申请材料
技校网 更新时间:2021-09-24 22:08:00 解决时间:2019-01-19 12:15

满意答案

二、申请材料

(一)优秀学生国际交流资助计划

1.国际交流资助计划本科生/研究生申请表(附件1/附件2)及申请表中要求提供的文件;

2.2019优秀学生交流资助计划-留学生奖学金计划信息汇总表(附件4);

3.专业教师推荐信一至两封;

4.中文学业成绩单;

5.交流单位接收函(如果已收到,请提交);

6.个人英文简介视频,时长不超过1分钟,简要陈述个人基本情况及申请理由。 (二)留学生奖学金计划(交流类)

1.《ApplicationFormforUSTCFellowship-Nondegree》(用中文或英文填写,见附件3);

2.交流留学生需提交就读学校或高学历学校出具的成绩证明以及高学历证明;

3.拟来华学习课程或研究计划,用中文或英文书写;

4.教授或任何老师推荐信,用中文或英文书写;研究生学历的交流留学生需提交中国科大教授出具的推荐函或接收函;

5.2019优秀学生交流资助计划-留学生奖学金计划信息汇总表(附件4)。 三、申请流程

2019年度第一批计划申请提交截止日期:2019年3月20日。

(一)优秀学生国际交流资助计划

1.本科生:本科生申请者请将所有申请材料按1-6的顺序整理打包,于申请截止日期前提交至所在院系本科教学秘书,由本科生教学秘书统一收齐纸版和电子版,按照院系推荐次序排序,统一提交至教务处杨阳老师处。

2.研究生:研究生申请表由导师、院系签字后,按申请材料1-6的顺序整理打包,于申请截止日期前提交至提交给研究生教学秘书;由研究生教学秘书统一收齐纸版和电子版,按照院系推荐次序排序,统一提交给研究生院培养办章靖老师处。

(二)留学生奖学金计划(交流类)

留学生申请者请将申请材料1-4按顺序整理打包提交至所在院系留学生秘书;申请材料5请由留学生秘书填写;收齐纸版和电子版,按照院系推荐次序排序,将所有申请材料按1-5交至国合部田琳老师处。

  技校网数据中心 2019-01-19 1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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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关于2013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相关文件精神,制订本章程。
 
我校对入围资格生的高考数学和物理成绩加权,并将加权后高考总分、我校测试成绩、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按5:4:1的比例计算综合评价成绩,公式如下:
其中:我校测试满分折算为100分;高中学业水平考试10个科目,各科所获等级按A=10分、B=9分、C=8分、D=6分、E=0分折算,满分为100分,新高考改革前的非应届毕业生的“技术”科目成绩,取信息技术、通用技术两个科目成绩的平均值。
招生计划及录取
第十一条录取原则
1.根据各省级招办提供的投档成绩(含省级招办确认的全国性高考加分项目)调阅考生档案。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20%以内。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录取时,可根据报考的生源质量等情况对招生计划进行适当调整。
2.按照进档考生的实考分和专业志愿安排考生录取专业,各专业志愿之间没有分数级差。在实考分相同的情况下,优先录取有政策加分者,相关科目分数比较顺序:数学、理综、语文、外语。在专业招生规模允许的范围内,学校将根据考生专业志愿情况适度调整专业招生计划安排。
3.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在第一志愿考生生源不足的情况下,将按照考生实考分数由高到低择优录取非第一志愿考生,直至完成来源计划。若符合条件的非第一志愿考生生源仍不足,将征集志愿。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未完成的计划也将征集志愿。征集志愿仍不足则将剩余计划调剂到其他生源质量好的省份。
4.录取时,往届生和应届生一视同仁;我校所有招生专业无男女生比例限制,对考生高考外语语种不作限制。
5.我校保送生、自主招生、高校专项计划(“自强计划”)、少年班(含少年班“创新试点班”)、综合评价录取等特殊类型招生项目,依据教育部有关文件制订细化的相关招生办法。
6.体检标准按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
7.江苏省考生学业水平测试选测科目的成绩等级须达到AA,报考自主招生、少年班(含少年班“创新试点班”)、高校专项计划(“自强计划”)、国家专项计划的考生,其学业水平测试选测科目的成绩等级须达到。进档考生按先“分数后等级”的规则排序,考生高考分数相同时,优先比较物理科目等级。
8.实行新高考改革试点的上海、浙江等省份,按照各省公布的改革方案及有关办法执行。考生高考分数相同时,相关科目分数比较顺序为:数学、物理、语文、外语、另两门选考科目成绩之和。
9.在内蒙古自治区实行“分数清”录取规则。
第十二条新生入学后,按照国家和学校有关规定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学生,依据招生工作有关规定处理。
第十三条我校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及安徽省物价局核定标准收取学费和住宿费。学费4800元/每学年,住宿费1000元/每学年。各学科类介绍,奖、贷、助、补、免等助学政策见学校2019年招生简章。
第十四条我校本科招生网站:http://zsb.***.cn,咨询电话:0551-63602553、63602563,传真:63603222。学校纪检监察部门投诉电话:63602591。
第十五条我校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录取工作,不收取国家规定外的任何费用。假借我校名义开展招生培训、招生宣传等活动的机构或个人,我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第十六条本章程由中国科学技术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十七条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原招生章程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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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校推荐  2020-02-11 00: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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