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802机械工程、0811控制工程以及0814土木工程(含081402结构工程、081405防灾减灾工程及防护工程(工程结构方向)、081406桥梁与隧道工程)按一级学科统一划定复试分数线,按一级学科录取总成绩的高低依次录取。
0815水利工程、0824船舶与海洋工程按一级学科统一划定复试分数线,各二级学科(专业)按录取总成绩的高低依次录取。
其他专业按照录取总成绩的高低顺序排序。
0815水利工程、0824船舶与海洋工程按一级学科统一划定复试分数线,各二级学科(专业)按录取总成绩的高低依次录取。
其他专业按照录取总成绩的高低顺序排序。
2.0811控制科学与工程、085210控制工程、0802机械工程、085201机械工程、085206动力工程、0815水利工程、0824船舶与海洋工程、085214水利工程、085223船舶与海洋工程:录取总成绩=(初试成绩÷5)×50%+复试成绩×50%。
0814土木工程、085213建筑与土木工程:
录取总成绩=(初试成绩÷5)×60%+复试成绩×40%。
0814土木工程、085213建筑与土木工程:
录取总成绩=(初试成绩÷5)×60%+复试成绩×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