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考核主要方式和内容详见《中国海洋大学2019年工程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领域目录》。综合考核结果的使用:
(一)考试总成绩。考试总成绩根据综合考核的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计算得出,具体算法由各学院制定。考试总成绩及任一项成绩出现60分以下者,不予录取。
(二)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主是考核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三)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综合考核时间:2019年4月19日-4月21日。
十、录取
(一)学校根据招生计划、考生材料审核结果、综合考核结果等做出综合判断,按照“按需招生、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提出拟录取名单。
(二)全日制博士生须在学校规定的时间内将其人事档案及组织关系转入学校,进行全学习,否则学校将取消其录取资格或入学资格。
(三)定向就业的博士生应在被录取前与学校、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
(四)考生因报考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生不能综合考核或无法录取,学校不承担责任。
(五)经考生确认的报考信息在综合考核、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对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不予综合考核、录取。
(六)新生应按时报到。不能按时报到者,须有正当理由和有关证明,并向学校请假。无故逾期2周不报到者,取消入学资格。应届毕业生入学时(2019年9月1日前)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毕业证书者,录取资格无效。
(七)新生报到后,学校将对其进行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专业素质、健康状况等全面复查,发现有不符合标准者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十一、基本修业年限和学费
(一)博士生基本修业年限为4年。
(二)全日制工程博士生学费标准为16000元/年/生。非全日制工程博士生学费标准为132000元/全程/生。
十二、奖助方式
全日制工程博士的奖助方式详见《中国海洋大学研究生资助与奖励办法》《中国海洋大学研究生助学金管理办法》《中国海洋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管理办法》号)等文件。
(一)奖学金。奖学金包括学业奖学金(20000元/生)、国家奖学金(30000元/生)、卓越奖学金(60000元/生)、专项奖学金等。全日制工程博士生入学后可申请相应类别奖学金。
(二)助学金。考生报考时须与导师书面确认基本助学金、助研岗位津贴等资助内容。
(三)其他资助项目
1.国家公派项目。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创新人才国际合作项目、出国联合培养项目等。
2.博士研究生国(境)外联合培养。资助联合培养期间的部分生活费(资助标准的50%-100%)和一次青岛至联合培养单位的往返国际旅费。
3.自主科研项目。理工类博士生30000元/项,人文社科类博士生15000元/项。
4.国际学术会议。亚洲地区:境内3000元/人/次、境外10000元/人/次;欧美地区:15000元/人/次;其他地区:12000元/人/次。
十三、其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