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国家公派项目。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创新人才国际合作项目、出国联合培养项目等。
2.博士研究生国(境)外联合培养。资助联合培养期间的部分生活费(资助标准的50%-100%)和一次青岛至联合培养单位的往返国际旅费。
3.自主科研项目。理工类博士生30000元/项,人文社科类博士生15000元/项。
4.国际学术会议。亚洲地区:境内3000元/人/次、境外10000元/人/次;欧美地区:15000元/人/次;其他地区:12000元/人/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