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报名成功且网报审核通过后打印《博士学位研究生报考登记表》,其中考生政治思想表现由考生所在单位填写并盖章(应届毕业生由所在院系分管思想政治工作的部门填写并盖章,一般为院系的党团委,以下同);报考我校研究生须征得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同意,并请所在单位人事部门负责人在申请表上签字并盖章,否则报考无效。
(2)由2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如研究员、教授级高级工程师等)签名并密封的专家推荐书(模板见报名系统)。
(3)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4)本科、硕士学位证书、毕业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应届硕士报名时须提交预计毕业证明,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并于入学时须提交硕士学位证书、毕业证书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等;获国外学位者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位学历认证报告)。
(5)本科和硕士期间课程成绩单原件,外语水平考试成绩证明复印件。
(6)已发表的学术论文、获奖证书复印件,以及其他可以证明申请人创新能力或学术水平的材料。
(7)硕士学位论文(含评议书;应届硕士毕业生硕士论文开题报告和硕士论文的详细摘要及目录)。
(8)个人陈述书(3000字左右)。内容包括本人思想政治表现、学习及学术研究经历、原创性研究成果、攻读博士生期间的科研计划等。
(9)学院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
报考非全日制工程博士还须提供以下材料:
(10)单位推荐信(须由就业单位填写)。
(11)同等学力考生还须提交进修的4门以上硕士主干课程成绩单、已发表文章或获奖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证明。
接收材料截止时间:2019年3月8日。
考生请将以上需寄送的纸质材料装在贴有《中国海洋大学2019年博士报名材料简表》(见报名系统)的大信封(A4纸大小)中,通过本人送达或邮寄的方式提交报考学院(学院具体地址请见附件),如果邮寄请选用顺丰快递,其他邮寄方式无法送达。
申请人必须保证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如果申请人提交的信息经查不符合事实,学校将取消其报考资格、录取资格和入学资格。上述提交材料不作退还,请考生自留备份并予以谅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