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考生提交的所有报名材料均须在中学网站和班级详尽公示,所提交的竞赛证书等材料将在我校招生网站详尽公示。所有自主招生初审合格名单、入围合格考生名单、录取名单均实行三级信息公开,同时将在中国地质大学(武汉)本科招生网、生源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部门及教育部“阳光高考信息平台”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2.学校建立和完善监督机制,明确监督举报渠道,学校本科生招生监察工作领导小组对自主招生进行全程监督。考核过程全程录像,专家名单和面试顺序由抽签随机确定,防止暗箱操作。学校招生监察办公室举报电话:027-67884345。
3.考生本人及所在中学、相关学术科研社会团体或专家个人应本着诚信的原则,严格按照程序进行申请和推荐工作,申请和推荐材料必须客观、真实。如有虚假内容,将取消今年自主招生的报名、考试和录取资格,并将有关情况通报考生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由有关省级招生考试机构依照相关规定取消今年高考报名、考试和录取资格,并视情节轻重暂停1-3年参加各类国家教育考试。
答案来源于:2019年中国地质大学(武汉)自主招生简章
2019年中国地质大学(武汉)自主监督机制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