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申请人必须保证所提交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一旦发现申请人提交的信息不真实或不准确,我校将不予录取或取消录取资格。
对在推免过程中弄虚作假,有论文(文章)抄袭、虚报获奖或科研成果等学术不端行为的学生,一经查实,取消推免生录取资格,报所在高校取消推免生资格,并报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按规定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视情节暂停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1至3年,并按学生管理规定严肃处理。
2.已被接收的推荐免试生无须再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否则将取消推免生资格,列为统考生。
3.我校确定接收的推免生,在入学报到时未获得本科毕业证书者,学校将取消其录取资格。
4.咨询、监督与申诉渠道
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电话:027-67885153,邮箱:yzb@***.cn,微信公众号:cugyzb
校纪委、监察处 电话:027-67884345,邮箱:jdtao@***.cn。
各招生培养单位联系方式、导师等信息详见中国地质大学(武汉)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cugyz。
2019年中国地质大学武汉艺术与传媒学院推免生其他事项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