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录取规则
根据各专业(方向)招生计划和奖学金比例,按照考生总成绩排序确定录取名单和奖学金等级。
根据各专业(方向)招生计划和奖学金比例,按照考生总成绩排序确定录取名单和奖学金等级。
根据各专业(方向)招生计划和奖学金比例,按照考生总成绩排序确定录取名单和奖学金等级。
根据各专业(方向)招生计划和奖学金比例,按照考生总成绩排序确定录取名单和奖学金等级。
2、学费和奖、助学金
全日制学术学位和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学费标准、学业奖学金和助学金的发放标准按《中国地质大学(武汉)校长办公室关于公布研究生学费和学业奖学金新标准的通知》(地大校办字〔2017〕97号)等文件执行。
全日制学术学位和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学费标准、学业奖学金和助学金的发放标准按《中国地质大学(武汉)校长办公室关于公布研究生学费和学业奖学金新标准的通知》(地大校办字〔2017〕97号)等文件执行。
全日制学术学位和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学费标准、学业奖学金和助学金的发放标准按《中国地质大学(武汉)校长办公室关于公布研究生学费和学业奖学金新标准的通知》(地大校办字〔2017〕97号)等文件执行。
全日制学术学位和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学费标准、学业奖学金和助学金的发放标准按《中国地质大学(武汉)校长办公室关于公布研究生学费和学业奖学金新标准的通知》(地大校办字〔2017〕97号)等文件执行。
3、录取类别
研究生按就业形式分为定向就业与非定向就业2种,按学习方式分为全日制
与非全日制2种,共有4种录取类别:
录取类别 档案 就业 培养协议 全日制非定向须转入派遣至就业单位无 全日制定向不转入(不含非在职少骨) 派遣至定向单位或少数民族骨干定向地区全日制定向协议或少数民族骨干协议 非全日制非定向 须转入 派遣至就业单位 非全日制非定向协议 非全日制定向 不转入 派遣至定向单位 非全日制定向协议
研究生按就业形式分为定向就业与非定向就业2种,按学习方式分为全日制
与非全日制2种,共有4种录取类别:
录取类别 档案 就业 培养协议 全日制非定向须转入派遣至就业单位无 全日制定向不转入(不含非在职少骨) 派遣至定向单位或少数民族骨干定向地区全日制定向协议或少数民族骨干协议 非全日制非定向 须转入 派遣至就业单位 非全日制非定向协议 非全日制定向 不转入 派遣至定向单位 非全日制定向协议
研究生按就业形式分为定向就业与非定向就业2种,按学习方式分为全日制
与非全日制2种,共有4种录取类别:
录取类别 档案 就业 培养协议 全日制非定向须转入派遣至就业单位无 全日制定向不转入(不含非在职少骨) 派遣至定向单位或少数民族骨干定向地区全日制定向协议或少数民族骨干协议 非全日制非定向 须转入 派遣至就业单位 非全日制非定向协议 非全日制定向 不转入 派遣至定向单位 非全日制定向协议
研究生按就业形式分为定向就业与非定向就业2种,按学习方式分为全日制
与非全日制2种,共有4种录取类别:
录取类别 档案 就业 培养协议 全日制非定向须转入派遣至就业单位无 全日制定向不转入(不含非在职少骨) 派遣至定向单位或少数民族骨干定向地区全日制定向协议或少数民族骨干协议 非全日制非定向 须转入 派遣至就业单位 非全日制非定向协议 非全日制定向 不转入 派遣至定向单位 非全日制定向协议
(1) 非定向生及定向生中的非在职少数民族骨干计划考生须于4月20日前
将档案调入学校(应届生可推迟至7 月);所有定向生和非全日制非定向生须于
4月20日前签订相关培养协议。
将档案调入学校(应届生可推迟至7 月);所有定向生和非全日制非定向生须于
4月20日前签订相关培养协议。
将档案调入学校(应届生可推迟至7 月);所有定向生和非全日制非定向生须于
4月20日前签订相关培养协议。
将档案调入学校(应届生可推迟至7 月);所有定向生和非全日制非定向生须于
4月20日前签订相关培养协议。
(2) 所有全日制学生须全在校学习,其中全日制定向考生(不含非在职少骨)须于4 月20 日前提供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同意3 年以上学习的请假条。
2019年中国地质大学(武汉)机械与电子信息学院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对符合复试基本要求的同等学力考生(包括高职高专毕业满两年的大专生、普通高校本科结业生),加强对本科主干课程和实验技能的考查,按招生简章要求加试两门不同于初、复试科目的本科专业主干课程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