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二代居民身份证、学生证原件,交复印件;
②历年在校学习成绩单原件(盖推荐院校教务处公章);
③其他有关材料(如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成绩单复印件,其他获奖证书、学术论文、出版物或原创性工作成果等)复印件。
④对于参加我校研招校园日和研究生招生宣讲会且通过招生单位复试的外校申请人,经招生单位核实后不再重复参加推免复试,但要完成我校推免系统预报名和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报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