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别说明:我校认可的比赛获奖成绩均须在2016年7月-2019年2月期间取得。
(1)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获得国家二级运动员及以上等级证书且高中阶段(近三年)在省级(含)以上比赛中获得集体项目前六名(接力项目、羽毛球团体项目须获得前三名)的主力队员或个人项目前三名者;
(2)具有高级中等教育毕业同等学力,获得国家一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者,或近三年内在全国(或国际)集体项目比赛中获得前八名的主力队员。凡以同等学力报考的考生必须提供与高级中等教育相当的学习证明和成绩单,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对其资格进行认定。未经资格认定的同等学力考生不得报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