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中国地质大学(武汉)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工作的管理办法要求,取得规定学分,完成学位论文并通过论文答辩,经校学位评定委员会通过后,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发给相应的研究生毕业证书,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颁发学位证书。
专业名称 | 开设学校 | 学制 | 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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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管理(行政管理) | 宁德财经学校 | 2.5 | -- |
公共管理(行政管理) | 内江铁路机械学校 | 2.5年 | -- |
公共事业管理公共卫生管理 | 启程国际教育培训集团 | -- | -- |
公共事业管理(原公共管理) | 滁州学院 | 四年 | -- |
公共事业管理--公共事业管理教育 | 韶关学院 | -- | -- |
公共事业管理 | 东营市黄河口职业技术学校 | 3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