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德优良,勤学敬业,富有上进心和团结合作精神。
(二)学习成绩优秀,基础扎实,具有较强自学能力、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截至前6个学期已有成绩,无不及格课程(含通选课),平均学分绩点(不含通选课)达到2.80,CET4考试成绩达到425分(英语专业学生应通过TEM4,主修其他小语种的成绩参照执行,艺术、体育专业学生可适当放宽)。
(三)在校期间受到处分且未解除的学生不得申请推荐免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