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推荐免试(以下简称推免)研究生的学生按综合成绩入选,综合成绩=学业成绩*80%+综合考核成绩*20%
其中学业成绩为前三年所学课程(不含通选课)平均学分绩点,为方便综合成绩计算,将平均学分绩点转换为百分制,转换公式为:60+(平均学分绩点-1)*10
综合考核成绩包含专家面试成绩与奖励加分,具体比例由学院(课部)确定,专业综合成绩排名顺序原则上不得超过按专业学业成绩排名3位。